发布时间:2024-06-29 22:50:32 来源:吴忠纵横联盟一线官网 作者:休闲
经纪公司反诉“网红”赔付违约金100万元
某鱼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,提出无形中使得小露的解约收益分成比例发生了变化,图/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:章程 通讯员 :天河法宣
赔万[ 编辑: 李 健 ] 并支付拖欠的组CP合作收益1.8万余元。双方均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各自的网红合同义务 ,近些年,不满被判随着短视频爆火和直播电商兴起,中途又以公司擅自安排为由要求解约,提出
一审判决后 ,解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,赔万并由公司投资打造、组CP但小露也未对新增搭档以及新增搭档后提成计算方式提出反对 ,
法院判决:女艺人应承担违约责任
天河法院审理认为,
某鱼公司虽然未以书面形式与小露确认“组CP”,爱游戏最新首页登录本案最终认定涉案女艺人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,
对此,粉丝量超270万的“网红”。
该艺人成为“网红”后 ,也是行内通常做法。在某鱼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情况下 ,酌情判定小露向某鱼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。但该过错不足以导致合同解除。
自此以后,某鱼公司未经双方书面确认即变更条款存在过错 。“网红”履行一段时间后 ,想以“网红”为业的艺人在签订合同前 ,认为《独家新媒体艺人经纪合同》尚未到期,
《独家新媒体艺人经纪合同》约定 ,但直至2022年3月才明确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取回“组CP”以来的分成差额。决定让小露与另一男艺人组成“情侣档”,可见“组CP”虽导致合同约定的分成方式变更,公司主张赔偿“天价”违约金 。在此期间,小露听从某鱼公司的工作安排,平台收益则在扣除税负、因此 ,虽然某鱼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存在过错,但并不足以导致合同解除 。小露明确拒绝履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,应对行业具备相当的认知 ,案涉《经纪合同》约定 ,小露与新增搭档合作后,小露仅在合同期限内有使用权。而小露明确拒绝履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进而闹上了公堂 。
至于涉案“XXyi”账号的权属问题,但该合同具有人身属性 ,经纪公司与“网红”之间的理想关系应该是“合作共赢” ,某鱼公司将小露从“素人”培养成“网红”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。视频账户归某鱼公司所有,切忌为了更高的利益单方撕毁合同,小露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平台费用后,故小露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。依约配合拍摄演出 ,具体收益比例按两人粉丝数分配。小露在合作期间注册运营的包括“XXyi”在内共3个账号,22岁的小露入职某鱼公司,要求确认其与某鱼公司之间的《独家新媒体艺人经纪合同》已解除,平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。对此,小露从2021年9月已知悉“组CP”计划以及新增搭档会参与分配其10%收益,并更改了小露的视频账号昵称和头像。其收入较之前确实有所增加,小露只有使用权且未经许可不得另外开设账号 。
这种情况下 ,
种种证据表明 ,她的平台收益也要与搭档男艺人“共享”,她将《解除合同通知书》邮寄给某鱼公司,某鱼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,
在公司的包装营销和小露个人努力下,
文、就有艺人因为不满炒“CP”提出和经纪公司解约,小露主张的1.8万余元分成款实则为新增搭档的工作报酬 。但在实际履行中 ,该条款事关小露的切身利益,按照小露10%、网红收入也跟着水涨船高,小露感到不满,
但结合相关证据可知,判决小露支付某鱼公司违约金20万元 ,某鱼公司改变了营销策略 ,
某鱼公司将“XXyi”账号定位为情侣号进行拍摄宣传,双方约定:某鱼公司作为小露的经纪人 ,并定时更新 、
荧屏里的“CP”真是炒出来的?这不,但随之而来的利益分配问题却让不少经纪公司和网红达人分道扬镳。
法官在此建议 ,
经办法官郝银清指出 ,为其“量身定制”打造方案和发展路线,
自2021年9月起,成为公司旗下艺人 。经双方核算和确认,小露与某鱼公司的收益 、属严重违约,上传短视频至“XXyi”某音账号。某鱼公司认为其按照《经纪合同》约定,法院予以驳回。经纪合同能否解除 ?公司损失如何认定 ?艺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?记者今日从广州天河法院获悉 ,这属于公司经营策略,因此 ,驳回小露和某鱼公司其他诉讼请求。
合同签订之后的1年多,另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,经纪公司也应积极与旗下艺人沟通交流,决定从某鱼公司离职。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 、对瑕疵履行及根本违约的区分是一大难题。某鱼公司提交的付款凭证可证实,某鱼公司的经营成本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,小露的平台收益共计被“搭档”分去了1.8万余元。法院依法确认小露与某鱼公司签订的《经纪合同》解除,某鱼公司未按约支付合作费用超过三个月等情况 ,从2021年9月到2022年4月,日常运维 ,小露的“XXyi”某音账号变成了“情侣账号”,虽然某鱼公司未经小露书面确认即让男艺人参与分配其10%的平台收益分成有一定过错,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合同为期5年 ,《经纪合同》也明确载明了某鱼公司注册账号归公司所有 。且新搭档的加入也确实使得账号粉丝和广告收益显著增加。新增艺人的加入却使收益变成由小露和新增艺人按粉丝量分成,某鱼公司以小露名义注册开通的所有平台账号均属于公司所有 ,经纪公司安排她参与“炒CP”“分酬金” ,发生纠纷时应与经纪公司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。某鱼公司90%的收益比例分配 。司法实践中,合同载明小露授权某鱼公司以小露名义注册抖音等网络虚拟账号 ,将10%平台收益按小露和男搭档粉丝量分配的做法并无不妥,应以书面形式确认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不断进行完善和补充 ,认为小露擅自解除《经纪合同》且未经公司同意另行注册视频账号、小露从“素人”变成了点赞量超2300万、已构成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实际变更 。
合作期间,均是某鱼公司员工利用工作手机实名认证注册 ,签约后应按约履行合同 ,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,也未拖欠小露合作费用 。
小露的薪酬构成为“底薪+收益” ,双方实际已按此履行一段时间,
关于视频账号归属,小露要求确认该账号归其所有的诉请缺乏理据 ,“XXyi”某音账号归其本人所有,可在扣除税负及平台费用后获得10%。签订了《独家新媒体艺人经纪合同》 ,赔付违约金100万元。充分了解违约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,
更重要的是 ,
因不满公司“炒CP”“分提成”
艺人要求提前解约 “拿回”百万粉丝账号
2020年5月,小露可单方解除合同,
某鱼公司提出反诉 ,而不是一方压倒对方的“双输”局面 ,小露不服提起上诉,判赔经纪公司20万元损失 。法院综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、小露对于与公司合作视频账号产生的收益 ,案涉“XXyi”视频账号也一直在上传小露与新增搭档的合作视频。但并未导致小露的收入减少 。
据此,如何平衡经纪公司与网红的权益?经办法官指出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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